一、年检封面
二、基本情况表
三、相关业务情况表(选填,无业务及末开展业务的表格不需要下载)
表01: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表(ISP)
表02:呼叫中心业务情况表(CALL CENTER)
表03: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业务表(电话信息台)
表04: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
表05: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
表06:无线市话信息服务业务情况表(小灵通SP)
表07: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情况表(IDC)
表08:VSAT业务情况表(VSAT)
表09: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表(IP-VPN)
表10:国内传真存储转发业务统计表(存储转发类业务)
表11: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
表12: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
表13:网络托管业务表
表14:无线电寻呼业务表
表15: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表(EDI)
四、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核对)和复印件;
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包括:①正文和附页; ②特别规定事项;③年检情况记录表。许可证其他附件内容不需要复印);
六、业务接入协议和服务器托管协议的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复印件仅需包括首尾页)(注明:sp业务需提交业务接入协议,icp业务需提交服务器托管协议);
七、公司2008年度年检承诺书(要求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八、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年检材料电子表(年检材料电子表通过磁盘拷贝方式提交)。
注意事项:
1、 以上每项材料必须加盖参检单位红印章,并装订成册。
2、 特别规定事项原件右下角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年检情况记录表中无记录的不需提交复印件。
3、 办理年检手续的持证单位送交以上资料时不需要带许可证原件,变更和年检手续同时办理的持证单位,只须同时提交年检和变更材料,许可证原件也不需提交。
4、 所有纸质材料除法定代表签字外一律不得手写,特殊情况下需手写的,须加盖公司印章。年检材料不完整的,将退回重填。相关数据不真实、无效的,将在网上公示,并退回重填。没有按要求提供年检材料的,将退回整理。
5、 从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提交以上资料进行年检,年检单位合格名单在“2008年度经营许可证年检专栏”公布后,年检合格单位应在20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持经营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证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人委托书)办理合格或经整改合格盖章事宜。
6、 从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提交以上资料进行年检的合格单位加盖“年检专用”章和“年检合格”章。从4月1日到4月20日提交以上资料进行年检的,合格后加盖“年检专用”章和“经整改合格”章。
7、 逾期不再办理盖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