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2005]50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网站ICP备案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起对直接或间接接入网站客户的管理责任。
2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2008年第1号为充分发挥电信服务监管和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地促进我省电信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与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08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用户申诉总体情况
1、申诉情况及分析
2008年一季度广东省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以下简称“12300”)收到电信用户咨询529人次,比上季度(604人次)下降12%;受理用户申诉261件,比上季度(240件)上升8.8%;向企业发出转办通知书263件,比上季度(242件)上升8.7 %。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238件用户申诉已处理完毕,其余25件正在处理中。
资费争议、通信质量类用户申诉比上季度有所上升,服务质量类用户申诉有所下降。其中有关信息服务业务的用户申诉为89件(广东电信9件、广东联通8件、广东移动70件、广东铁通2件),占受理申诉的33.8%,占资费争议类用户申诉的58.6%,比上季度(76件)上升17%,是用户申诉的热点问题。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 2008年一季度申诉量分类对比
|
上季度 |
本季度 |
增减比例 |
1月 |
2月 |
3月 |
合计 |
所占比例 |
资费争议 |
123 |
66 |
28 |
58 |
152 |
57.8% |
↑23.6% |
通信质量 |
22 |
9 |
7 |
12 |
28 |
10.7% |
↑27% |
服务质量 |
97 |
22 |
27 |
34 |
83 |
31.5% |
↓14% |
小计 |
242 |
97 |
62 |
104 |
263 |
|
↑8.7% |
在受理的用户申诉中,涉及到广东电信、广东移动的申诉量与上季度相比略有上升,其他企业的申诉量与上季度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2 2008年一季度电信用户申诉各基础电信企业情况
|
电信 |
联通 |
移动 |
铁通 |
网通 |
卫通 |
其他 |
合计 |
1月 |
申诉量 |
11 |
10 |
71 |
3 |
0 |
1 |
1 |
97 |
企业责任 |
0 |
2 |
6 |
0 |
0 |
0 |
0 |
8 |
2月 |
申诉量 |
11 |
9 |
41 |
0 |
0 |
0 |
1 |
62 |
企业责任 |
0 |
0 |
2 |
0 |
0 |
0 |
0 |
2 |
3月 |
申诉量 |
28 |
6 |
68 |
1 |
0 |
0 |
1 |
104 |
企业责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申诉量 |
50 |
25 |
180 |
4 |
0 |
1 |
3 |
263 |
企业责任 |
0 |
2 |
8 |
0 |
0 |
0 |
0 |
10 |
3关于尽快完成IP地址信息更新报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接入服务商、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单位:
今年二月以来,信息产业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IP地址信息集中更新报备工作,我省多数企业能按要求及时完成报备工作。目前已有146家单位完成了全部IP地址的更新报备,但仍有一定数量的ISP和IDC未按时限要求向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更新。为保证3月底前完成信息产业部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至今尚未向备案系统导入更新数据的企业,务必在3月28日前完成更新数据的导入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二、对于已导入更新数据但存在错误未按要求修正的,务必于3月26日前完成数据修正工作。
三、请各基础电信企业务必加强对本企业接入的各级ISP、IDC单位的督查,对未按监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IP备案信息更新报备的,依约予以停止接入服务,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
4关于责令未按时参加年检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限期整改的通告
各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
各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
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部第19号令)有关规定和信息产业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对电信业务许可证持证单位在广东省范围内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大部分持证单位按时于2008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年检材料,参加年检。但仍有部分持证单位未按时向我局提交年检材料。
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责令未按时参加年检的持证单位自即日起限期整改,整改期为十五天。
我局依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将于2008年4月1日关闭正常年检材料提交通道,开通年检整改通道。被责令限期整改的持证单位,应当在2008年4月15日前提交相关年检材料和整改报告。经审核,对在整改期限内改正问题的,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附件四“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专用章”,同时注明“经整改合格”;对逾期整改的,不再给予年检处理。此后,将关闭年检提交材料系统,不再接收年检材料,同时向社会公示年检合格和经整改合格的企业名单。
增值企业经营许可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是基础企业为其提供业务接入的前提条件。在年检结果公示后,我局将对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年检结果的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特此通告。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5开展IP地址备案信息集中更新核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互联网基础管理,提高IP地址备案信息准确率,发挥IP地址实现网络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支撑作用,我局根据信息产业部的工作安排,于今年2月15至3月中下旬启动IP地址备案信息集中更新核查工作,组织、监督和指导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及全省ISP和IDC等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开展IP地址备案信息的更新工作。IP地址集中更新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采用“全量覆盖”的方式,按照IP地址分配使用的层级划分分批进行。
本次IP地址备案信息集中更新工作范围广、时间紧、任务艰巨,至目前我局已发出邮件催办通知500多封;整理、录入IP地址备案单位资料326家,并在备案管理系统上生成IP地址备案单位代码。为及时与各IP地址报备单位取得联系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我局创新工作方法,利用即时通信建立QQ群,实现工作时间在线相互交流、业务咨询和疑难解答,已为相关单位及时解答问题1600多条。
目前,我省五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电信、移动、联通、网通和铁通公司)已将分配使用部分的IP地址向信产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报备,其他各相关单位也正在加紧IP地址报备工作。我局正对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全省近300家增值电信企业录入备案系统的IP地址段所包含IP地址数量的准确性进行核实。
6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的通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各IP地址备案单位、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为切实加强互联网站管理工作,规范、细化互联网行业管理流程,促进我国互联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我部制定了《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电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