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根据规定 , 对于未办理备案的 , 将处以 1 万元的罚款 .同时立刻关闭该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 ICP110.com提供专业网站备案服务及专业指导服务,如您有这方面的需要,欢迎来电0755-8361 1996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和电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所有网站均需备案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
主办单位名称
主办单位性质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
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
网站名称
网站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有效证件号码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
网站接入方式
服务器放置地
网站首页网址
网站域名列表
IP 地址列表
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名称
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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